奥运会获奖升旗规则-奥运会获奖升旗仪式的规定
1.升旗仪式流程
2.奥运会两国并列的话,正确的升国旗的方法是什么?
3.奥运会相关资料
升旗仪式流程
旗手1名,护旗手2名
擎旗动作(擎旗俗称扛旗,是旗手的基本功。)
要领:上体正直,头要正,两肩放平。右手把旗杆抓紧在食指和中指间,右手小臂自然伸直,把国旗扛于右肩。右手抓握在国旗捆接处,旗杆与身体成45°,行进时旗杆不得左右、上下晃动。
升旗仪式展旗
要领:当听到国歌响起时,护旗手手动升旗,当国旗升至适当高度时,旗手抓住旗角向斜上方将国旗展开,手臂略停后,迅速恢复成立正姿势。
擎旗手做到擎旗,撒旗,收旗动作优美,护旗手需要做到扶旗动作匀称有力度,精神饱满。
国歌演奏一遍标准时间为46秒-47秒,在这恒定的时间内,要确保国旗匀速与国歌同步升起。
扩展资料
升旗礼
1、主旗手站左前,副手站右前,后面2个护旗手,四人平抬。
2、小号手2,鼓手4,大鼓1,奏出旗曲.原地踏步。
3、旗手们正步,到旗杆下,鼓号停。
4、主旗手绑下面,副手绑上面.护旗两旁立正。
5、绑完,广播'奏国歌',少先队员敬礼,非少先队员肃立.头上帽子摘下.跟随国歌节奏齐唱。
6、国歌曲完,旗到顶部.绑旗。
7、完毕,领导训话。
参考资料:
奥运会两国并列的话,正确的升国旗的方法是什么?
奥运会两国并列的话,正确的升国旗的方法是并列。
2012伦敦奥运会女子柔道52公斤级出现并列季军时,意大利和法国国旗在升旗仪式时就是平行的位置
奥运会相关资料
奥运会的组织与举办
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经历过百余年的风风雨雨,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最隆重的体育盛会,也形成了自己独特而系统的组织和举办的规矩。
奥运会主办城市的遴选(Selection of Host City)
根据顾拜旦的理想,奥运会应该由世界各国城市轮流主办,这样有利于奥林匹克精神的传播。国际奥委会确定奥运会举办城市目前采用的程序是:1.由申办城市向国际奥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于现代奥运会筹备工作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完成,国际奥委会在奥运会举行的前8年即开始招标,并规定明确的截止日期。意欲举办奥运会的城市须在此日期前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向国际奥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必须经本国奥委会的批准,并由该国政府签署表示支持。如果同一国家有两个以上的城市拟申办,由该国奥委会从中确定一个,也就是说,国际奥委会只允许每一个国家有一个城市申办一届奥运会。
2.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对提出申办的城市进行初步筛选。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对各提出申办城市的进行“资格”审定,根据申办城市自己的陈述以及对孤零零城市的基本情况的了解,筛选出数名城市“入围”,进入正式的申办程序。
3.国际奥委会评估委员会对申办城市进行实地考察。国际奥委会和负责奥运会项目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发出对申办城市各种条件进行调查的有关表格和问卷,这些问题非常具体而详尽,涉及到举办奥运会的各个方面。申办城市将自己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汇总,装订成长达数百页的申办报告,实际上就是一个非常详细的举办奥运会的计划。在国际奥委会全会表决前6个月送交国际奥委会。然后,国际奥委会组成评估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以下各方代表组成:国际奥委会委员、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代表、国家奥委会代表、前奥运会组委会代表、运动员代表、环境保护及财政方面的专家等。评估委员会会会亲自赴各申办城市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呈交国际奥委会,发放给每一位委员,作为委员在最后的全会表决时的参考依据之一。
4.国际奥委会全会投票,确定举办城市。奥运会举办城市的最后确定权完全由国际奥委会全会掌握。具体形式是在奥运会举办前7年召开的国际奥委会全会上,由全体委员秘密投票表决。在投票中,只要某个申办城市获得半数以上的选票,即被确定为举办城市。在有几个城市竞争的情况下,采用多轮投票的方法,每一轮淘汰票数最少的一个城市。如果两个城市票数相同,则增加一次专为这两个城市的投票,从中淘汰一个。国际奥委会主席不参加投票,如最后一轮两个城市票数相等,则由主席投出一票,来决定主办者。
5.国际奥委会与举办城市签约。举办城市确定后,该城市即与国际奥委会签订正式的协议——"举办城市合同',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责任,保证组委会将遵照《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的指示,不折不扣地履行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奥运会组织委员会
奥运会主办国的国家奥委会主持成立的、专门负责奥运会组织工作的临时机构,简确奥运会组委会。
组委会负责运动会的接待、财政、竞赛、安全、医务、外事、电视广播、艺术表演、建筑工程、活动计划、奥运器材和保险等事务。 组委会的工作非常庞杂,包括资金筹集、场馆建设、日程安排、安全保卫、运动员和官员的食宿行等。组委会的成员主要由奥运会举办国各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组委会主席由举办城市的市长或主办国奥委会主席担任,成员必须包括国际奥委会在该国的委员。
组委会从成立起,就直接和国际奥委会联系,并接受它的指示。同时还负责就奥运会的各项事宜,同各国家奥委会指派的联络员保持联系。组委会具有法人身份,可以独立享有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从成立到结束,组委会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应符合《奥林匹克宪章》,符合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和主办城市签定的协议,以及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的指示。如发生违反上述规则或不履行协议义务的情况,国际奥委会有权撤消(随时采取并立即生效)主办城市、奥运会组委会和国家奥委会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任务。
开幕式(Opening Ceremony)
开幕式历来都是奥运会的重头戏。在开幕式上既要反映出以和平、团结、友谊为宗旨的奥林匹克精神,也要展现出东道国的民族文化、地方风俗和组织工作的水平,同时还要表达对世界各国来宾的热情欢迎。开幕式上,除了进行一系列基本的仪式外,一般都有精彩的富有民族特色的团体操和文艺或军事体育表演。
开幕式主要有以下仪式:奥运会组委会主席宣布开幕式开始。国际奥委会主席和奥运会组委会主席在运动场入口迎接东道国国家元首,并引导他到专席就座。各代表团按主办国语言的字母顺序列队入场,但希腊和东道国代表团例外,希腊代表团最先入场,东道国最后。
奥运会组委会主席讲话,国际奥委会主席讲话。东道国国家元首宣布奥运会开幕。奏《奥林匹克圣歌》,同时奥林匹克旗以水平展开形式进入运动会场,并从赛场的旗杆上升起。
奥林匹克火炬接力跑,进入运动场,最后一名接力运动员沿跑道绕场一周后,点燃奥林匹克圣火,然后放飞鸽子。各代表团的旗子绕讲台形成半圆形,主办国的一名运动员登上讲台。他左手执奥林匹克旗的一角,举右手,宣读以下誓言: "我以全体运动员的名义,保证为了体育的光荣和我们运动队的荣誉,以真正的体育道德精神参加本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尊重并遵守指导运动会的各项规则。"
紧接着,主办国的一名裁判员登上讲台,以同样的方式宣读以下誓言:"我以全体裁判员和官员的名义,保证以真正的体育道德精神,完全公开地执行本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职务,尊重并遵守指导运动会的各项规则。"
奏或唱主办国的国歌,各代表团退场。这些仪式结束以后,是团体操或其他文艺表演。这是历届奥运会开幕式工作量最大、准备时间最长、花费最多的项目,东道国往往提前一两年即开始准备,并挖空心思,以期能以恢弘的气势、独特的民族精神吸引来宾。开幕式的成败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团体操和表演的效果。
闭幕式(Closing Ceremony)
开幕式突出的是庄严、隆重,闭幕式则多一些欢乐的气氛。必不可少的程序有各代表团的旗手按开幕式的顺序一列纵队进场,在他们后面是不分国籍的运动员队伍,旗手在讲台后形成半圆形。
国际奥委会主席和当届奥运会组委会主席登上讲台,希腊国旗从升冠军国旗的中央旗杆右侧的旗杆升起,主办国国旗从中央旗杆升起,下届奥运会主办国的国旗从左侧旗杆升起。主办城市市长登上讲台,并把会旗交给国际奥委会主席,国际奥委会主席把旗交给下届奥运会主办城市的市长。
奥运会组委会主席讲话,国际奥委会主席致闭幕词。紧接着,奥林匹克圣火在号声中熄灭,奏《奥林匹克圣歌》的同时,奥林匹克会旗徐徐降下,并以水平展开形式送出运动场,旗手紧随其后退场。同时奏响欢送乐曲。各代表团退场。
最后,进行精彩的文艺表演。
圣火点燃及传递
古希腊在每届奥运会举行以前,人们都要高举着在赫拉神庙前点燃的火炬,奔赴各个城邦,去传递停战的神谕和奥运会召开的消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创立以后,最初并没有承继这个传统。直到1920年安特卫普第7届奥运会上,为了悼念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去的人们,主办者在主会场点燃了象征和平的火炬,但没有进行火炬传递活动,火种也不是从奥林匹亚采集的。1934年,国际奥委会在雅典正式做出决定,在奥运会期间,从开幕到闭幕,主会场要燃烧奥林匹克圣火,并且火种必须采自奥林匹亚,以火炬接力的形式传到奥运会主办城市。从此,圣火传递成为每一届奥运会必不可少的仪式。
从1936年柏林奥运会开始,每届奥运会前,在奥林匹亚的赫拉神庙遗址前都要举行庄重的点火仪式,国际奥委会、奥运会主办地和当地的官员都要出席。身着古装的希腊少女用聚光镜采得火种,然后用火炬传到雅典,再由雅典传到主办城市。火炬接力的整个过程都是很隆重的,往往政界要员、著名运动员都亲自参加。在火炬接力途中,如遇高山峻岭、江河湖海,则可用飞机、轮船运送。火种必须在奥运会开幕前一天到达主办城市,在开幕式举行时由一人手持火炬,在人们的欢呼声中点燃位于主体育场醒目位置的"奥林匹克圣火"。有幸承担这个使命的多是一些著名运动员。
1936年柏林奥运会的开幕式上,由德国田径运动员希尔根(Fritz Schilgen)点燃圣火。因为这一届是现代奥运会首次举办火炬接力活动,所以顾拜旦亲临点火仪式,并发表了演说。这次火炬接力穿越了希腊、保加利亚、南斯拉夫、匈牙利、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德国7个国家,全程3075公里,由3075名各国运动员每人持火炬跑1公里,经过11个昼夜将火种送到了柏林的奥林匹克体育场。1952年赫尔辛基奥运会上,芬兰长跑界的两位老将努尔米和科勒赫迈宁分享了点燃圣火的荣耀。努尔米手持火炬跑进体育场,首先点燃设在场地上的圣火台,然后将火炬交给64岁的科勒赫迈宁。当他以矫健的步伐登上83米高的火炬台点燃圣火时,整个体育场掌声雷动。1964年,日本人别出心裁,点燃圣火的是一位19岁的小伙子坂井义则(Sakai Yoshinori),他出生于1945年8月6日,正是美国用轰炸广岛的那一天。1968年墨西哥城奥运会上,一位女性第一次承担了这项使命,她就是年仅20岁的田径运动员德索特洛(Enriqueta Basi1io de Sotelo)。1976年,加拿大人又推出了新花样,由两名少年共同点燃了圣火。他们是16岁的女孩亨德森( Sandra Henderson)和15岁的男孩普雷方泰恩(Stephane Prefontaine)。这次还有一点与以往不同,圣火火种不是通过火炬接力的方式,而是用卫星和激光技术传到蒙特利尔的。这种偷懒的做法遭到了非议,认为这样一来就失去了这项活动原来的意义。结果1980年奥运会又恢复了传统的接力方法。
1984年奥运会在美国洛杉矶举行,尤伯罗斯大胆地将商业运作的方法用到了火炬接力活动中。这次火炬接力横跨美国50个州,共15000公里。与以往不同的是,任何赞助3000美元的个人、地区、团体或公司都可以指定一个人持火炬跑1英里。圣火接力于5月8日在美国本土开始,第一棒由吉姆?索普的孙子比尔(Bill Thorpe)完成,7月28日奥运会开幕时,由杰西?欧文斯的外孙女吉娜?亨普希尔(Gina Hemphill)持火炬跑进主会场,然后将火炬交给罗马奥运会十项全能冠军约翰逊,由他点燃了玫瑰碗体育场的圣火。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患有帕金森氏综合症的拳王阿里,用他颤微微的双手点燃了火炬,也点燃了全场观众的热情。他们用欢呼声表达着对这位传奇人物的崇敬和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热爱。2000年悉尼奥运会上,则由土著女运动员弗莱曼点燃了主会场的圣火。
颁奖仪式(Award Ceremony)
无论对获奖的运动员,还是对观众来说,颁奖仪式都是奥运会上最令人激动的时刻之一。
它的举行必须根据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礼仪:在奥运会期间,奖章应由国际奥委会主席(或由他选定的委员)在有关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主席(或其代表)陪同下颁发。如果可能,在每项比赛结束后,立即在举行比赛的场地以下述方式颁奖: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身着正式服装或运动服登上领奖台,面向官员席。冠军所站的位置稍高,然后宣布他们的名字。冠军代表团的旗帜应从中央旗杆升起,第二名和第三名代表团的旗帜分别从紧靠中央旗杆右和左侧的旗杆升起。奏冠军代表团的国歌时,奖章获得者应面向旗帜。颁奖仪式庄严、隆重而激动人心,许多运动员望着国旗冉冉升起而禁不住流下眼泪。
奖章和奖状(Medals )
奥运会的奖章和奖状由每一届奥运会的组委会提供,但属于国际奥委会所有,并且由国际奥委会向获胜运动员颁发。奥运会颁发的奖章有个演变的过程。在1896年首届奥运会上,只向各项前两名颁发奖章,而且是冠军得银牌,亚军得铜牌。当时的奖章由法国艺术家夏普伦(Jules Chaplain)设计,直径为50毫米。同时,组委会还按照古老的传统,向获胜运动员献花环,第一名的花环用橄榄枝编成,第二名则用月桂叶编制。此外,优胜者还得到大会颁发的奖杯、花瓶等奖品。射击比赛的获胜者最实惠,他们得到短枪和来福枪作为奖品。
到了1904年第3届奥运会,第一名得到了金质奖章。1907年5月,国际奥委会决定为奥运会奖章制定式样,两年以后对奖章式样做出了如下规定:奖章正面是统一图案,反面可由举办该届奥运会的东道主自行设计图案。但是直到1928年第9届奥运会奖章正面的图案才正式统一。它采用了佛罗伦萨艺卡西奥利(Giuseppe Cassiodi)精心设计的图案。图案为运动场旁边左手执表示胜利的棕榈叶,右手举月桂枝的胜利女神像,运动场上面是奥运会的届数、地点和年代字样。奖章两面都写着"胜利、团结"的字样。奖章的规格也有规定,为圆形,至少应为60毫米,厚3毫米。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奖章为至少含银量92.5%。第一名奖章的镀金至少为6克纯金,第二名是银牌,第三名是铜牌。
历届奥运会奖章都以此图案和规格为标准。但是,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的奖牌设计有些突破,形状不是规则的圆形,表面也有立体感。
国际奥委会还规定,冬季奥奥运会的奖章和奖状应同夏季奥运会有所区别,但是没有统一的标准。每届奥运会,不管是夏季还是冬冬季,奖章的设计方案都必须得到国际奥委会的首肯。
从设计到最后检验,每枚奖牌要经过20道工序,最后工序包括给奖牌配置缎带。1998年长野冬奥会奖牌综合了传统的漆艺、景泰蓝和雕版技术。对于奖章和奖状的颁发,根据比赛项目和参加人员性质的不同,也有不同的规定。对个人比赛项目,第一名的奖品为银质镀金奖章和奖状,第二名为银质奖章和奖状,第三名为铜质奖章和奖状。奖章应表示它们所奖的运动项目并且固定在一条可分的链条或带子上,以便佩挂在运动员颈部。获得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的运动员有奖状但无奖章。如果出现并列第一、第二或第三,则并列的每位运动员都得到奖章和奖状。对团体比赛的运动大项和其他运动大项中团体比赛的运动小项,冠军队的队员,凡是在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至少参加了1场比赛的,每人都被授予1枚奖章和奖状。获第二名的队的每位队员被授予银质奖章和奖状,获第三名的队的每位队员被授予铜质奖章和奖状。这些队的其他队员只发给奖状。获得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名的队的队员应获得奖状。
纪念章和证书
为使更多的人热爱奥林匹克运动,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每届奥运会的组委会都要制作纪念章,发给参加奥运会比赛的每一位运动员、教练员,以及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留作纪念。
奥运会纪念章是铜制的,一般为圆形,图案没有统一的规定。以第23届奥运会发行的纪念章为例,它的直径为60毫米,厚4毫米,用精致的蓝色丝绒盒盛装。它的正面是第23届奥运会的会徽,下面是表示年代的字样和两支分开的橄榄枝,会徽的上面则是举办地洛杉矶的字样。纪念章的背面是象征光明、团结和友谊的火炬,还有奥运会的届数。除了纪念章外,奥运会组委会还向每个参加者颁发奥运会证书。仍以第23届奥运会为例,证书为38x38毫米,用一个大信封装着。证书上写着:xxx,对于你在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和奖励。证书的中间是奥运会的会徽,下面是国际奥委会主席、奥运会组委会主席的签名。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在冬季奥运会上授予的奖章或奖状必须与夏季奥运会上授予的不同。纪念章和证书不能发给退出奥运会的代表团的成员。如果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被取消比赛资格,他的奖章和奖状必须退回国际奥委会。另外,纪念章的设计图案同奖章一样,其版权属于国际奥委会所有。如果主办国要求转让版权,必须由该国奥运会组委会以书面形式起草必要的文件,并请国际奥委会签字。
奥林匹克纪念牌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纪念牌发给全体运动员(包括奥运会奖牌获得者)、运动队的官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国际奥委会委员和出席奥运会的被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主席与秘书长、各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主席和秘书长,以及在国际奥委会规定的名额内由有关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正式任命的裁判员、计时员、检查员、司线员等,以作为上述人员参加奥运会的纪念。
团体成绩排行榜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运会的比赛是运动员个人之间的比赛,国际奥委会不排定各个国家在世界上的名次,而是由奥运会组委会建立一部记载每个项目的奖章和奖状获得者(前八名)名字的荣誉册,交由国际奥委会保存。另外每个奖章获得者的名字应显著地加以登载,并且在主体育场永久展示。各种媒体所看到的排行榜都是非正式的。
这种排行一般有两种标准,一是根据代表团的积分,另一种是根据各代表团所获得的金牌或奖牌数。
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个运动员要想参加奥运会的比赛,首先必须符合下列基本的要求运动员所属的国家奥委会必须是国际奥委会的成员,运动员必须遵守国际奥委会章程,遵守经国际奥委会批准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规则。例如,1958年中国奥委会宣布与国际奥委会脱离关系,中国运动员也就没有机会参加奥运会,直到1979年恢复国际奥委恢复中国的会籍,中国运动员才于1980年重返奥运赛场。国际奥委会章程中还有一些具体的要求,包括不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公正比赛和非暴力精神等。运动员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将被取消比赛资格,所取得的成绩无效。
除了以上基本要求,还有另外一些限制。它们包括:①年龄限制。奥运会的运动员除了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竞赛规则中由于健康原因有所规定外,没有其他的限制。但是在征得国际奥委会同意的前提下,单项体育组织可以对本项目运动员的年龄进行限制。如国际足联规定,参加奥运会的每个队中只能有3名球员年龄在23岁以上。②运动员的国籍。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必须是选派他参赛的国家奥委会所在国的国民。如果一个运动员同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民,他只能代表其中一个国家参加奥运会,这个国家由他自己选择;曾经在奥运会、洲或地区的运动会、被有关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承认的世界锦标赛或地区锦标赛中代表一个国家的运动员,如果他改变了自己的国籍或取得新国籍,必须在改变国籍或取得新国籍3年以后,才能代表新国家参加奥运会,但是如果取得了有关国家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同意以及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的批准,这个期限可以缩短甚至取消。如果一个运动员所在的国家是新独立的国家,或他所属的国家奥委会是新被承认的,这个运动员可以选择代表新的或原来所属的国家参加奥运会,但这样的选择机会只有一次,例如,苏联解体后,现属新独立国家的运动员可以选择代表新的国家,也可以选择代表俄罗斯参加奥运会。在奥运会中涉及到运动员国籍问题的一切争端,都应该由国际奥委会执委会根据以上原则来加以解决。
裁判员
奥运会比赛的技术问题一般是由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负责的,裁判员也不例外。各单项组织在奥运会前向各国的国际裁判们发出邀请,并组织他们进行所管辖项目比赛的裁判工作。但是那些担任辅助工作的裁判员,如巡边员、司线员、记录员等大都由东道国派出。应邀参加奥运会裁判工作的裁判员所需的费用由奥运会组委会负责。在奥运会期间,他们不住在奥运村,而是根据项目分开居住在旅馆里。他们凭身份卡进入比赛场馆,但不能进入运动员居住的奥运衬。
奥运会要求裁判工作公正准确,并接受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技术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监督。不公正的裁判员将受到控告或被撤换。当然,任何比赛中的错判甚至有意偏向都不可能完全避免,在历届奥运会上几乎都有因裁判问题而引起的争议。例如在汉城奥运会上,韩国拳击运动员道丁一(Byum Jong-ll)和他的教练甚至因对裁决不满而对当值裁判瓦尔克(Keith Walker)大打出手,成为该届奥运会的一大丑闻。
主体育场
奥运会最重要的场馆,通常都称为奥林匹克体育场,一般开幕式、闭幕式、田径比赛和部分足球比赛都在这里进行。奥林匹克圣火要在主体育场醒目的位置燃烧直到奥运会结束。主体育场的建设也需要主办国投入最多的资金,花费最多的心血。奥运会结束以后,主体育场往往成为一个城市具有纪念意义的标志性建筑。
奥林匹克村
又叫奥运村或者运动员村。奥运会主办者为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官员和工作人员提供的住宿地。在初期的奥运会上,来自各国的选手和官员部分散在各个宾馆里面,这不利于奥运会的组织工作和各国运动员之间的联系交流。1924年第8届奥运会在巴黎举行,主办者第一次将参加者集中安置在特意建造的木制房屋中,这就是最早的奥运衬。1932年洛杉矶奥运会,该市在离主体育场不远的地方专门建造了供运动员和正式工作人员居住的建筑群,从此这个做法成为一个传统,并在《奥林匹克宪章》第42条加以规定:"为了使所有运动员、官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住在一起,奥运会组委会应提供一座至少在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前两周至闭幕式后3天期间可入住的奥林匹克村。
奥林匹克村应符合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奥林匹克村须知》的要求。居住在奥林匹克村的官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名额由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确定,他们不可超过报名运动员人数的50%。"奥运村的位置应在主体育场、练习场附近。在奥运衬中,规定必须有餐厅、医院、商店以及文化娱乐中心当辅助设施。
《奥林匹克宪章》还规定,奥运会组委会应负担运动员、官员工作人员在奥林匹克村的全部膳食费用和在当地的交通费用。各国代表团入住奥林匹克村都要举行一个简单而庄重的入村仪式。首先由村长致欢迎词,代表团团长致答谢词,然后奏代表团所属国的国歌,最后升起代表团国家的国旗。1952年中国奥运代表团赶到安赫尔辛基时,奥运会的比赛已接近尾声,但仍然在奥林匹克村举行了庄严的升旗仪式。这是五星红旗第一次在奥运会上出现。
会旗(Olympic Flag)
1913年在顾拜旦建议下确定,并在1914年巴黎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上为庆祝国际奥委会成立20周年而首次升起。会旗的图案是在白色无边的绸布上绣上奥林匹克五环,旗为长方形,环的颜色由左到右为蓝、黄、黑、绿和红。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结束后,比利时国家奥委会将大会使用的那面旗赠送给了国际奥委会,这面旗就成了国际奥委会的正式会旗。从此以后,历届奥运会都有会旗交接仪式,但使用的是一面代用品,图案一样,只是规格要大一些。
冬季奥运会会旗是1952年挪威奥斯陆市赠送的,其交接和使用与夏季奥运会会旗相同。
会歌(Olympic Song)
1896年在雅典第1届奥运会的开幕式上,国王乔治一世宣布奥运会开幕以后,合唱队唱起了一首庄严而动听的歌曲《奥林匹克圣歌》。这是一首古希腊歌曲,由希腊人萨马拉斯(Spiros Samaras)作曲,帕拉马斯(Costis Palamas)作词,但当时并未确定其为奥运会会歌。此后的历届奥运会均由东道主确定会歌,未形成统一的会歌形式。如1936年柏林奥运会的会歌是施特劳斯(Richarld Strauss)特意为这届奥运会所作的《奥林匹克之歌》;1948年奥运会则选用奎尔特(Rodger Quilter)作曲、基普林(Rudyard KiPling)作词的《不为自己而为主》作为会歌。20世纪50年代以后有人建议重新创作新曲,作为永久性的会歌,但几经尝试都不能令人满意。
于是,国际奥委会在1958年于东京举行的第55次全会上最后确定还是用《奥林匹克圣歌》作为奥林匹克会歌。其乐谱存放于国际奥委会总部。从此以后,在每届奥运会的开、闭幕式上都能听到这首悠扬的古希腊乐曲。这首歌歌词内容如下:
古代不朽之神,
美丽、伟大而正直的圣洁之父。
祈求降临尘世以彰显自己,
让受人瞩目的英雄在这大地苍穹之中,
作为你荣耀的见证。
请照亮跑步、角力与投掷项目,
这些全力以赴的崇高竞赛。
把用橄榄枝编成的花冠颁赠给优胜者,
塑造出钢铁般的躯干。
溪谷、山岳、海洋与你相映生辉,
犹如以色彩斑斓的岩石建成的神殿。
这巨大的神殿,
世界各地的人们都来膜拜,
啊!永远不朽的古代之神。
奥运会会徽
是奥运会最有权威性的形象标志。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各主办国设计的会徽,未经奥运会组委会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和商业服务。这一规定保证了奥运会会徽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自1896年雅典奥运会以来,历届奥运会均有会徽设计。1988年汉城奥运会会徽,由蓝、红、黄3种颜色,代表天、地、人"三元一体"的哲学含义。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会徽,上半部由一点和两个弯曲的线条组成,颜色是蓝、黄、红三色。蓝为蔚蓝的地中海,黄是常年普照西班牙大地的太阳,而红则是血气方刚的生命。图案代表巴塞罗那悠久的文化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命活力。一点两线既象征大地、天空,又构成一个人的运动状态,似跑似跳,象征巴塞罗那人积极参加奥林匹克运动的意识。同时,这个图案还可理解为巴塞罗那人正张开双臂迎接来自各大洲的客人。
冬季奥运会同样设计自己的会徽。这些会徽多以奥林匹克林旗或举办国奥委会会旗为背景,并配以冬季景色或冬季项目图案,极具特色。如1968年在法国格勒诺布尔举行的第10届冬季奥运会的会徽,背景是冬季奥运会会旗,中央是一朵洁白的雪花,雪花周围是3朵玫瑰,象征着这里的工业、文化教育、旅游和冬季运动。
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不久前刚刚推出,“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具有如下特点:
1.会徽设计将中国特色、北京特点和奥林匹克运动元素巧妙结合。
“中国印?舞动的北京”以印章作为主体表现形式,将中国传统的印章和书法等艺术形式与运动特征结合起来,经过艺术手法夸张变形,巧妙地幻化成一个向前奔跑、舞动着迎接胜利的运动人形。人的造型同时形似现代“京”字的神韵,蕴含浓重的中国韵味。该作品传达和代表了四层信息和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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