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下足球场上4名裁判分别是干嘛的?

足球裁判主要责任_足球的裁判员是负责什么的

裁判员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事件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问下足球场上4名裁判分别是干嘛的?

职责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与助理裁判员配合

一、越位的配合

(一)判罚越位是助理裁判员协助裁判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裁判员应经常保持与处在同一半场的助理裁判员的联系,这是避免"漏旗"的首要条件。

(二)由于判罚越位的首要条件是同队队员踢(触)球的一瞬间,他是否处在越位位置,因此,比赛进行中,队员向前踢球时,裁判员认为攻方某队员可能越位,即应注视助理裁判员有无越位旗示。有时还会考虑助理裁判员因故举旗较慢,而在适当的时刻第二次看旗。

(三)为了协助裁判员掌握好对越位的判罚,助理裁判员始终与守方倒数第二名防守队员齐平,并随时注视攻方队员的集团,重要的是扩大视野和观察的范围,以利于判断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是否越位。如发现队员越位,应及时将旗上举,向裁判员示意,裁判员则应及时鸣哨判罚越位犯规。

(四)尽管裁判员判罚越位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助理裁判员的协助,但裁判员始终不应放弃自己的主观观察和判断,做到心中有数。

(五)裁判员看见助理裁判员的越位旗示后,认为不需要或不应判罚时,应回以简明的信号,助理裁判员则应及时收回旗示(这种情况在场上应尽量避免)。

(六)如助理裁判员的越位旗示是正确的而裁判员又漏看了旗示,其发展可能有两种情况:

1、球被对方截获或踢出成死球,越位给守方造成的威胁已不复存在,助理裁判员应及时收回旗示。

2、越位队员对守方的威胁仍然存在,继续进攻有可能进球或已射球入门,此时助理裁判员应坚持其上举的旗示,以供裁判员发现后改正,这只是一种补救的方法,裁判员应尽量避免漏看旗示。

(七)在罚球区附近攻方踢任意球时,如果裁判员负责观察越位,则助理裁判员一定要跑到球门线看球是否进门。两人形成一个对角线。在球场上绝对不能形成两个人站在一条直线上。当攻方队员踢球后不存在越位和球进门时,助理裁判员应及时回到原来的位置观察越位。

其实有5个人。具体分工如下:1号为主裁判,可在场内随意活动,由他做出最终判罚;2号和3号助理裁判在两条边线活动,负责越位和协助主裁的判罚;4号和5号为底线裁判,他们无旗无哨,用无线电和主裁交流,主要活动在球门附近。普拉蒂尼表示:“每边各增加一名裁判可以更准确地判断是否越位,也可以更准确地判断球是否已经出了底线。”

对于不同的声音,欧足联裁判协会官员巴塔表示,他们会听取多方意见,继续对裁判执法加以改善,而这种全新的执法模式可能逐步在更多的比赛中进行测试:“或许,我们下一步将会在国家队之间的友谊赛中测试这种全新的执法模式,或者让它出现在杯赛的半决赛中。”巴塔继续透露:“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目前的这种测试,并不是为2010年南非世界杯准备的。这种全新执法模式的成熟,还需要很多时间。”

把助理裁判的工作内容细分一下,主要包含以下需要向主裁示意的内容: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事件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